中央音乐学院“社会优秀音乐教师培养计划”
小提琴中级 招生简章
为促进我国社会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社会音乐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以及为音乐院校、音乐教育机构和社会音乐学习者提供师资参照,我院全新推出升级版“优秀音乐教师培养计划”系列课程,并在全国各地开展中央音乐学院“优秀音乐教师培养计划”的培训工作。
参加培训后,颁发中央音乐学院“优秀音乐教师培养计划”培训证书;
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央音乐学院“优秀音乐教师培养计划”级别证书。
【课程特色】
“大宽带、低时延”的5G网络直播云课堂,
邀您足不出户,享受云端优质课程;
中央音乐学院名师领衔主讲,
收获最科学的教学方法,最细致全面的演奏技巧;
中央音乐学院权威认证,
为您的职场保驾护航。
【课程级别】
中 级:具备相当于小提琴教程《开塞》和《马扎斯》以上程度, 以及具有三年以上小提琴教学经验的从教人员可报名参加。
刘维兰
中央音乐学院管弦系副教授
中央音乐学院《西方弦乐艺术史》独创课程
丽达
中央音乐学院管弦系副教授
小提琴独奏、室内乐与交响乐全能演奏家
徐莹
中央音乐学院管弦系副教授
中央音乐学院名家室内乐团成员
【授课计划】
注:课程设置以实际开课为准,如有变动,敬请谅解!
幼儿园、中小学音乐教师,高校艺术系和音乐院校教师,各大艺术团体演员,文化艺术管理者与经营者,琴行及艺术中心音乐教师,文艺编导,具备一定基础的音乐爱好者等。
【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17日
考核时间:2023年12月17日-12月27日
【培训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5G云课堂
【上课形式】
网络直播课
【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5000元/人电脑端支持“支付宝”支付,微信端支持“微信”支付。
【报名方式】
登录中央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点击:个人中心-注册-我要报名-搜课程-成人-报名-交费。
【考核方式】
1.视频考核:学员须在2023年12月17日-12月27日将录制视频提交至我院网站,具体方式为:先将所有考试视频上传至优酷网,添加至同一“播单”,将“播单”网址上传至我院官网【个人中心】-【我的订单】-【提交视频网址】即可。
2、考核曲目及要求:
·第一学生协奏曲(第一乐章)——赛茨
·小步舞曲——莫扎特
·第六奏鸣曲(第一乐章)——亨德尔
·a小调第九协奏曲(第一乐章)——贝里奥
·牧歌——沙汉昆
①演奏曲目:从“考核曲目”中任选1首;
②教学曲目:从“考核曲目”中任选1首。
注:不可选两首相同曲目,且教学曲目时长不少于10分钟。以上曲目请参看《中央音乐学院少儿考级教材》4—6级。
考察重点:全面的考察学员的综合能力和对培训内容的吸收能力。
考核注意事项:①将自己所要讲授的曲目内容以及学生会出现的基本问题进行分类,明确示范教学要点。②模拟教学应主要突出“教”的部分,教学要点问题须准确的表述出来。③请注意以下几个关键词:“乐曲风格”、“音准”、“节奏”、“速度”、“力度”等。
3、录制要求:
①录像设备:手机、录像机均可,录制出的画面为正面,不得倒转或侧转,稳定清晰,声音清楚;
②画面要求:始终能看到弹奏者的面部和双手,不得采取镜头转换和剪辑等方式进行处理。
③文件要求:请用常见的视频格式:如 MP4、AVI MPG、 MOV 等,上传后请自行播放检查,确认文件没有问题;文件名格式:姓名-考核类别-曲目名称。
1、小提琴需要达到什么水平才能报名本期中级师资班?
中级:已通过中央音乐学院“优秀音乐教师培养计划”小提琴标准级考核以及具有小提琴教学经验的从教人员可报名参加。
2、一年举办几次这种培训?
答:通常春季和秋季学期至少各举办一次,具体时间及地点均以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简章公布为准。
3、可以直接考试,不参加培训吗?
答:不可以。本课程主要通过培训传播中央音乐学院先进的教学理念,提高音乐教师的教学方法及水平,这是我们举办“优秀教师培养计划”的目的,并且参加完培训对于通过考试会更有帮助。
4、视频考试的方式是什么?
答:视频考试分为“视频演奏”和“示范教学”两部分。示范教学采取学员综述及片段示范的方式进行,示范教学时有无学生出镜均可。
5、考试时可以视谱演奏吗?
答:可以视谱演奏。
6、培训期间可以请假吗?
答:可以请假,但须看回放补齐。无故缺勤两次(含)者不予颁发培训证书;缺课三个单元(含)者不予颁发培训证书并取消考试资格;
7、回放时间多久?
答: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免费看回放,看回放的方式会在学习群通知。
8、考试容易通过吗?
答:没有固定的通过率,老师会根据录制视频的考核情况来评判学员是否能通过。
9、考试不通过有补考的机会吗?
答:培训结束后,一年内有一次补考机会。考生需按照官网公布的要求重新录制演奏和教学视频并以视频形式重新上传,补考费用为500元。
10、补考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答:将和下一期的考核成绩同时公布。
11、可以直接报中级吗?
答:不可以直接申报中级,必须通过我院的标准级考核才可以申报中级。高级亦如此。
12、考核的曲目可以任选吗?
答:考核曲目必须从我院官网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中级考核曲目”中选取,不可以超出范围。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邮编:100031
招生部:010-66238288-1
教务部:010-66238288-2
对外合作:010-6642573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30(除法定假日)
copyright ©2016—2023 网站访问量:
中央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京ICP备05000539号
新浪微博:
中央音乐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微信账号:
中央音乐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